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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派干部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挂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7   阅读次数:
  

关于选派干部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挂职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口支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协议书》,学校决定选派2名干部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1.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系主任(副处级):主管实验实训工作和专业建设规划,挂职时间为3年。
  2.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办(科研科)主任(正科级):主要负责科研管理工作,挂职时间为一个月(2012年暑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5.身体健康,能适应在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畜牧兽医系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畜牧、兽医专业或相关学科背景;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现任副处级干部。
  2.校企办(科研科)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2)现任管理七级以上职员。
  三、挂职干部的管理
  1.挂职干部由学校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管理,以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为主,年度考核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考核后抄送学校。
  2.挂职工作期满时,学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会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核。
  四、挂职干部的待遇
  1.畜牧兽医系副主任岗位待遇
  (1)在藏工作期间,学校保留其原岗位的工资和津贴。同时,年终发放6万元在藏工作补贴,每月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助;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每月为其发放电话费及生活补贴1500元;
  (2)在藏工作期间,每年可回学校休假或由其配偶和子女进藏探亲往返两次,往返旅费由学校据实报销;学校为其购买保额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事故伤害保险;
  (3)挂职干部挂职结束后回原岗位工作,不保留在藏挂职期间的职务职级和待遇。
  2.校企办(科研科)主任岗位待遇
  (1)在藏工作一个月期间,学校一次性发放2500元工作补贴和1000元生活补助;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发放电话费及生活补贴1500元;
  (2)在藏工作期间,学校为其据实报销往返旅费一次;购买保额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事故伤害保险。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31日以前,个人申请,填写《挂职干部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报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nwsuaf.edu.cn,电话87082832);
  2.6月初,组织部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党委审定,确定最终人选。

  附件:挂职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挂职干部报名表.doc


  挂职干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