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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育龄妇女“三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李台街道办事处2016年春季育龄妇女“三查”工作的安排,我校定于2016年4月11-15日开展春季育龄妇女“三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查”对象

  45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包括学校女职工、户口在学校的女性家属、待业女青年、已婚女性研究生和全日制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三查”内容

  “三查”即查环、查病、查孕情,包括生育情况、节育措施落实、生殖健康、孕情回访等。

  三、“三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1-15日

  2.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水保所对面)。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调整好“三查”职工的工作时间,确保每一位育龄妇女都能按时检查。

  2.各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员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育龄妇女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检查(包括已婚女性研究生),做到不漏忘一名应“三查”的育龄妇女。

  3.医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检查规范,询问温和恰当,记录详尽、准确、客观。

  4.4月22日前,各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员将本单位“三查”情况报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后勤管理处111室,联系电话:87080975),并收齐“三查证”,由各单位保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