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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6   阅读次数:
  

各中心、幼儿园、科(室):

    根据学校2016年寒假安排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后勤服务中心(处)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23日-2月28日,2月29日上课;

  教职工1月23日(星期六)、1月2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月25日开始放假,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有关工作

  1.报送寒假值班安排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安排。请于1月18日前报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值班安排须明确带班领导或负责人。服务保障工作安排须周密考虑假期维修工程施工等因素。

  2.假前安全检查。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质量监督科要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3.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须及时妥善地处置值班期间各类事务,保持通信畅通,不得随意离岗,遇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不得延误。

  4.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寒假期间涉及提供相关后勤服务保障的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服务保障方案并严格落实到位(方案须包括雨雪、冰冻、严寒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预案),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要利用假期认真谋划2016年的工作,为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6. 2月26日上午,请各部门将职工到岗情况报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严格履行外出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寒假离开杨凌外出,应向中心(处)主管领导报告,并将去向、时间等告知本部门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职工个人寒假离校外出,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按时返校。

  2.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文明过节的风尚,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互相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各级领导违反规定收取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净化节日期间社会风气。

  3.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周密安排本部门假期各项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各项后勤保障供应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假期生活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