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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计划外用工生育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杨凌示范区社保机构工作安排,2016年度计划外女职工申领产假生育津贴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5日。请我校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计划外女职工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料,交后勤管理处计划外用工办公室(后勤楼213室),逾期不再办理。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杨凌示范区生育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住院诊断证明或病案首页;

  4.计划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张佩

  联系电话:87080126

  附件:《杨凌示范区生育津贴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16年12月15日


  生育津贴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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