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计划外用工7-12月社会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统一部署,后勤管理处即日起至11月6日办理计划外用工2017年7-12月社会保险缴纳手续。请各缴费学院、处(室)及时将资料汇总,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集中将单位应承担费用、代扣代缴个人费用交至计划外用工管理办公室(后勤办公楼213室)。上半年已预交社保费的单位提供资料进行核算。逾期不再办理。
一、续保:提交《计划外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表》2份并经用工单位盖章(见附件1)。
二、新参保:
1、劳动合同须报计划外用工管理办公室备案;
2、提交《计划外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表》2份并经用工单位盖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提交《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表1份并电子版,纸质表应经计划外用工本人签字确认,电子版通过社会保险QQ群提交;
4、已在陕西省内参保的,必须先转回,再办理缴费手续;已在陕西省外参保的,可先办理缴费手续,后再办理转回;
5、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必须先退出方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计划外用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080126
社保专用账户联系电话:87082712
社会保险QQ群号:224540943
后勤管理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