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行文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阅读次数:
各中心、幼儿园、科(室):
为认真执行《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部门请示、报告行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示、报告要坚持“一文一事”原则,做到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不得在报告件中夹带请示事项。
2.涉及到财务事项的须注明资金科目或来源;涉及采购事项的须注明采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
3.请示、报告格式要按照正式公文排版要求(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处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统一报后勤服务中心(处)办公室。
4.各单位报送给后勤的请示、报告,应通过后勤服务中心(处)办公室收文,一般不得直接呈送处领导个人。报送后勤的请示、报告主送单位应为“后勤服务中心(处)”。
5.各单位要做到重大事项应报尽报、及时上报,从2018年11月1日起对不符合行文规范的,一律退回重新行文。
附件:1.请示、报告格式要求
2.范例
后勤管理处(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