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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将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按照校党委统一安排,现就做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党员职工广泛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命名原则和标准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党支部要把评选命名工作与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日常学雷锋活动相结合,与服务保障工作相结合,切实让被推荐的单位和人选经得起实践检验,能起到很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每个党支部只能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1名岗位学雷锋标兵(获过此项荣誉的不再申报)。

  2.各党支部请于11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xl9397@nwsuaf.edu.cn,推荐表见附件。联系人:史新立   87081700

  3.后勤党委汇总各党支部推荐结果,提交党委会研究,择优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参加全校评选。

  附件: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

  后勤服务中心党委

  2018年10月31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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