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部门2019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中心、科(室):
为全面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目标设定,强化目标落实,全面实施以目标为导向、以师生为中心、以实效为标准的目标管理,经研究,年度工作目标采取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方式确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年度目标内容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包括常规服务保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改革发展目标三部分。其中:
常规服务保障目标包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含任务完成时间节点)、预算执行、应急服务保障(具体方案)、技能培训(含计划、预算、预期效果)、服务育人(含具体项目、实现路径、预期效果)、学习宣传(含方式、方法)、配合协作(含配合态度、设想)等。
安全管理目标包括:制度建设(含制度名称、预期效果)、检查记录(含检查项目名称、检查频次)、标识标记、设施设备完好率、责任事故率、应急预案(含预案名称)等。
改革发展目标包括:年度改革任务实施计划(含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节约目标方案(含减员计划)、经济目标任务(含实现路径)、资源成本预算(饮食、运输、通信、幼儿园)、能源费用回收计划(动力)等。
二、部门年度目标确定
各部门对照后勤综合改革方案的任务清单,认真研究讨论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经主管领导审核、修改,由部门负责人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以签订任务书的方式确定。
三、工作要求
1.拟定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一项十分严肃、细致的工作,各部门及主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工作实际,落实后勤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主动担当,把工作做实、做细、做优。
2.请各部门 5月17日前完成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拟定,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将纸质版及电子版送发办公室吕杰收。
后勤服务中心(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