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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楼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22   阅读次数:

为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公寓管理及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树立集体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发现有人妨害公寓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

2.住宿人员及公寓管理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公寓安防设施,不随意挪动、触碰、损坏、遮挡安防设施,发现损坏或有人破坏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须妥善保管安全通道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顺利使用,不得丢失,禁止出借。

3.住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验证身份,接受安全检查,自觉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工作人员问询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所有来访人员须在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寓;会客时须注意举止文明,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

4.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寓内公有财产安全。从公寓内带出贵重及大件物品时,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经核查无误并登记后方可通过。未经许可,禁止将公寓内公有财产带出公寓楼外。

5.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要养成离开宿舍或休息时锁门、关窗的习惯;不得将宿舍钥匙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钥匙放置在宿舍门框上,钥匙丢失后要及时报告楼管人员;禁止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

6.禁止利用宿舍经营、售卖物品;禁止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器械等危险物品;禁止聚众赌博、酗酒斗殴、大声喧哗;禁止传播宗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7.禁止在公寓楼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发热电器;禁止在公共区域和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拆改公寓用电设施;禁止使用反限电插座等电器设备。住宿人员违章使用发热电器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住宿人员使用的电器设备须具有“CCC”安全认证标志并确认安全可靠。禁止将正在充电的笔记本电脑、充电宝、手机等电器放置床铺、蚊帐、床围、书籍等易燃物品附近。离开宿舍做到人走电断。

9.禁止留宿他人。因擅自留宿他人造成财物失窃或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一切后果。

10.住宿人员在阳台晾晒物品要防止被风吹落或触碰坠落,晾晒完毕要及时收回,防止失窃。宿舍窗台、阳台矮墙、栏杆上不得摆放、悬挂花盆或储物箱等物品,防止坠落伤人;不得堆积易燃物品,严防火灾。

11.禁止攀爬阳台入室;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楼;禁止豢养狗、猫等宠物;禁止擅自进入配电室、机房;禁止擅自打开顶层天窗;禁止在安全通道和出口停放车辆、存放物品。

12.遇突发事件,相关工作人员须按照“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报告并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保护住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