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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标准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6-05-21   阅读次数:
  

  5月19日上午,学校在国际交流中心210会议室召开了2015–2016年度职工住宅冬季取暖成本核算听证会,审议了取暖费收取标准事宜。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部门工会主席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徐养福主持。

  会上,后勤管理处(中心)处长(主任)戴军就2015–2016年度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核算情况进行说明。戴处长从取暖费构成因素,供暖燃料、时间及质量,供暖面积、供暖费用增减情况,成本核算及成本降低主要原因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经核算,职工住宅楼本采暖期直接取暖成本为3.88元/月.㎡,较上一采暖期同比降低3.24%(0.13元/月.㎡)。

  听取情况说明后,与会成员对后勤供暖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本采暖期采暖费标准表示满意,并提议尽快按此标准计算、公示及代扣代收取暖费。

  目前,后勤管理处已着手核算各住户暖气费用具体事宜,力争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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