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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可以报销入账了

发布日期:2016-06-27   阅读次数:
  

  自2016年6月20日起,我校通信业务全部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账,营业厅不再开具原纸质通用机打发票,营业厅出具的所有电子发票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有关规定,为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要求自2016年6月20日起,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全面推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原纸质通用机打发票。

  为响应政策号召,我校通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确保发票报账方式变更后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将电子发票如期推行,通信服务中心积极组织计费、营业、办公室员工前往杨凌示范区电信局营业厅认真学习“加快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业务知识、流程,对营业工作对接中存在问题与电信局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及时进行新业务的宣传和对用户的解释说明工作。

新业务学习

  用户可在营业厅实名办理电子普通发票邮箱推送,办理成功后,用户每月的缴费发票将自动推送至指定邮箱,也可通过网上营业厅、10000号等自助查询,并下载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进行报账。通过采用电子发票报销入账的方式,既方便了用户业务办理,又提高了工作人员办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