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09-2010年住宅取暖成本核算工作
发布日期:2010-12-14 阅读次数:
按照学校职工住宅取暖成本核算惯例,2009-2010年度取暖结束后,由计划管理科根据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测算出我校2009-2010年职工住宅取暖成本4.08元/m2·月。取暖成本因素包括:供暖期间的燃料费、供暖水费、供暖动力用电费、锅炉日常维护维修费、采暖期间临时工工费、锅炉用消耗性材料费等。
按照程序,后勤管理处对取暖费成本测算情况说明、职工住宅取暖费收费标准向教代会主席团进行汇报。12月1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按4.08元/m2·月标准收取职工住宅取暖费。
目前,职工住宅取暖费的收取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