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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8-2019年度职工住宅取暖费标准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9-10-15 作者:任忠慧  来源:计划管理科 阅读次数:

  10月15日上午,在国际交流中心210会议室,学校召开教代会团长、副团长、部门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对学校2018-2019年度职工住宅取暖费核算成本进行审议,会议通过了该年度职工住宅区取暖费标准。

  后勤管理处处长化小峰对取暖费成本核算的依据、构成因素、计算方法、费用类别及支出情况、成本增加原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经讨论,与会成员认为取暖费成本核算依据充分、计算合理,对结果表示同意,同时对后勤管理处的供暖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

  本年度职工住宅取暖费直接成本为4.02元/ 月·平方米,较上一年度3.91元/ 月·平方米增加了0.11元/ 月·平方米,变化幅度较小。会议研究决定,以后年度核算职工住宅取暖费时,若核算办法、计算方式等不变的情况下,职工住宅取暖费核算结果较上一年度增减幅度在20%内,不再召开教代会团长、副团长、部门工会主席联席会议,由后勤管理处将核算结果报工会备案、公示后进行收费。

  


终审:史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