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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中心)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06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后勤接待工作,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办发〔2015〕18号),结合后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上级领导、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来校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接待由办公室总体负责,后勤所有接待公函或信息接收部门为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职级对等、业务对口原则协调安排接待工作。上级领导、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正处级及以上领导、综合型业务、处(中心)特邀客人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其他来客由相关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四、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无公文(函)的公务活动和来客一般不予公务接待。应根据来访单位发出的公函(特殊情况可为电话记录)安排公务接待。属紧急任务无公函的,接待结束后应及时索补公函;确实无法索补的,须有处(中心)领导审批同意的接待方案。

五、公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进行。接待程序:

1.收到接待公函或信息后,需要以处(中心)名义接待的,由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接待方案应包括日程安排、陪同人员、材料准备、参观路线、车辆使用、就餐地点及标准、陪餐人员、经费预算等主要内容;接待方案报处(中心)主要领导签字审定;接待用餐时要填写《机关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附件1);办公室及时通知陪同人员并组织接待;接待结束5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按要求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接待清单》(附件3),按规范报账,经费由机关接待费列支。

2.属各部门对口接待的,收到公函或信息后,办公室通知对口接待部门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对口部门制定接待方案并负责接待,接待用餐时要填写《各部门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附件2),接待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接待清单》,按规范报账,经费由部门接待费列支。

3.需校领导出面和学校有关单位配合的接待,办公室应提前制定接待方案,协调相关校领导及有关单位参加接待。

4.接待部门应根据接待方案组织安排。需相关部门配合的,方案中应提出需配合事项和要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六、接待规范及标准

1.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各部门与校内单位及后勤部门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相互宴请。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接待住宿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单位所在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一般不得承担被接待人员住宿费。需安排住宿的,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接待场所,按标准结算;确需在校外安排住宿的,要安排在定点宾馆。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盘。

3.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从严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开支限额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确需安排桌餐的,用餐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开支标准。其余均由客人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工作餐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餐厅。工作餐应该供应家常菜,突出地方特色,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工作日午餐原则上不提供酒水。确因特殊情况安排在校外的,要附情况说明,严格审批流程。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和旅游景区内安排就餐。

公务接待用餐限额标准



一类接待

(院士、省部级)

二类接待

(正高、厅局级)

三类接待

(副高、处级及以下)

日常用餐

(每人每天)

200元

180元

160元

工作餐

(每人每次)

早餐

50元

40元

40元

午餐

100元

90元

80元

晚餐

100元

90元

80元

工作餐(每人每次)

早餐

40元

30元

20元

午餐

80元

70元

60元

晚餐

80元

70元

60元


4.接待对象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标准收取。餐费收取标准为:在校外营业性场所用餐的每人每天50元(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在校内餐厅用餐的每人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对方单位规定的交费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对方标准收取。车费收取标准为:在区内活动的每人每天25元;使用接待用车跨市(区)活动的每人每天60元。

5.交流座谈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横幅,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等。

6.简化迎送陪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校内出行活动尽量步行。

7.来客考察安排要围绕主题,目的明确,行程紧凑,不安排其他旅游参观活动,不安排营业性场所的健身、娱乐活动,不赠送礼品。

8.公务接待实行先预算、后报销,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销。接待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七、所有接待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年度公务接待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情况,应在年终领导班子测评会议上予以公开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对于违规接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谁签字、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本规定标准随之变化。《后勤管理处(中心)关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外出活动的有关规定》(后勤〔2014〕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机关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

2.各部门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接待清单


2016年5月6日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接待清单.docx

  附件2各部门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docx

  附件1机关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