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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11-22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导致的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紧急救援效率和协调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台风、洪灾、冰雹、暴雪及旱灾等灾害性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护坡塌陷、校园淹没、道路阻塞、水电暖供应中断等紧急事件。

第三条  预防重大灾害性天气导致的突发事件实行预防预警机制。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预警信息,针对天气变化情况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

第四条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后勤管理处(中心)购置必要的抗灾排险专用设备、设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基金,以备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随时使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了积极、有效地做好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成立后勤管理处(中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后勤服务中心(处)办公室。

组  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分管维修工程处(中心)领导、分管校园管理处(中心)领导

成  员:全体处(中心)领导、办公室主任、维修工程管理科科长、质量监督科科长、校园管理中心主任、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动力服务中心主任、绿化中心主任

第六条  工作组在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中心)辖区内的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制订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天气预报和政府信息对灾害性天气进行预测,发布灾害预报;灾害性天气发生时组织各中心进行灾害救治;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及时统计汇总学校受灾情况并上报学校;对损害设施进行抢修、恢复重建。

第七条  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部们灾害性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第一负责人;各单位根据本部们工作职责,负责制订本部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在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第三章  预防及应急准备

第八条  对灾害性天气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广泛和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总结和吸取其他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根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应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一) 处办公室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对上级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在第一时间报告处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接到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及成员单位,根据灾情等级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在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发生时协调各相关中心,在处(中心)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学校。

(二)维修工程管理科应加强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级进行评估;对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预估;在灾害性天气发生后,对灾害损失进行统计,通过办公室及时规范上报上级部门;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设施损坏情况,立即制定抢修和恢复重建方案,经工作小组通过后尽快组织实施。

(三)质量监督科加强对各中心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

(四)校园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围墙、护坡、危旧校舍的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排除的进行登记并标识警示;在暴雨季安排专人重点监控,发生险情及时组织抢修;加强排雨管线的清淤疏通工作,保证管线畅通。

(五)动力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供电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线路故障,提高抵御灾害性天气的能力;按规范对配电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架设必要的避雷电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

(六)绿化中心要加强对校园名贵树木的防冻保护;对喷灌系统按标准进行检修维护。

(七)其它分中心要做好辖区和办公场所安全隐患的监控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本部门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中心)。

第四章  信息报告

第十条  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按照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抢险的同时,尽快统计灾情并及时上报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及时反馈、报送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情况。预测灾害发展信息、抗灾信息、人员伤亡、失踪信息,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为制定最佳抗灾方案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在灾情发生时安排安人值班,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在灾害发生时各成员单位和主要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情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  一旦发生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或接到上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后勤管理处(中心)立即启动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通知,通报灾害等级、应急措施及处置要求、应急联络人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抢险方案。

第十五条  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救援指挥工作。

第十六条  现场工作人员要认真查看灾情,实施抢险。如有人员伤亡,应本着先救人后抢险的原则,积极救助伤员,迅速疏散被困人员。

第十七条  暴雨洪灾发生时校园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要对堵塞管线进行疏通、开挖明渠引流排水;对倒塌房屋、围墙进行清理修复;对塌陷护坡进行抢修排除险情;暂时难以恢复时,应迅速组织周围人员撤离,设立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看守监控。动力服务中心对冲毁供电线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电,水源地周围开挖明渠引流排水,避免水源污染,保证水源安全。绿化中心对冲倒树木特别是名贵树木尽快恢复加固。通信中心对冲毁通讯设施尽快组织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第十八条  暴雪冰冻灾害发生时,相关中心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道路积雪进行清扫;校园管理中心要对北校区南门环道等坡道路段进行撒盐消雪作业,保证道路畅通,对室内冻损管道尽快修复;动力服务中心对冻裂给水管道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同时通知锅炉房延长供暖时间、提高供暖标准保证供暖温度;绿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对新栽植名贵树木、室外苗圃进行防冻处理。

第十九条  持续旱灾发生时,绿化中心、物业中心要利用一切灌溉资源积极对苗木、草坪进行浇水灌溉,注意避开居民用水高峰期,以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条  大风、冰雹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辖区内灾害情况进行查看、统计上报,积极组织职工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证教学、科研及职工生活秩序正常。

第六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二条  各分中心主任是本部门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灾后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学校的受灾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第二十四条  对抗击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抗灾抢险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听从指挥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由后勤管理处(中心)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