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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第二批购房人员选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阅读次数:
  

 

 

 

 

 

关于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第二批购房人员选房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第二批出售工作,经过组织职工报名、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目前选房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将第二批购房人员选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地点
  2013518日(星期六)全天在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事 项

 

518

(星期六)

上午8:00

抓 阄

全体购房人员

下午2:00

选 房

全体购房人员

  二、选房办法及程序
  1.抓阄:顺序按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年龄由大到小分别排序,交叉抓阄(即一名在职人员,一名离退休人员,依次类推)。购房职工抓阄顺序附后。
  2.选房:顺序按抓阄所得选房序号由小到大依次选房,将174套房源选完为止。(由于目前车位分布图尚未确定,这次选房时暂不选车位,待车位分布图确定后,首批购房人员选完车位,第二批人员再按这次选房顺序选车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抓阄、选房时,点叫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抓阄、选房时,购房职工需携带报名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职工确因出差等在外地,代理人拿不到报名费收据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的,由购房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5.购房职工选定房子位置后,在选房位置图上签名标注,并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名确认。选房确认后,一律不予退房。选房后交回选房顺序号牌。
  6.购房职工持《选房确认单》在选房现场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席领取《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
  三、首付款交款时间
  2013531日下午400前,选房职工持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自行到指定银行交首付款,首付款额为总房款的30%,报名费可抵房款。逾期未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收回其所选住房,报名费不予退还。
  经审核、公示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及购房户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的,所缴报名费退回本金,不计利息,选房结束后统一退回本人。
  四、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购房职工按时参加抓阄、选房,购房职工请按通知要求带齐所需证件、票据,按时到场,确保选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第二批购房人员抓阄顺序表

     2. 选房流程图

 

 

 

 

 

 

 

 

 

 

校工会        

2013514     

 

杨凌人才公寓第二批购房人员抓阄顺序表.xls

选房流程图.doc


  杨凌人才公寓第二批购房人员抓阄顺序表.xls

  选房流程图.doc